一、招生对象
申请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的学生,应符合下列条件:
1、具有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考生;
2、品学兼优、身体健康、艺术特长突出。
二、招生计划及项目
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%,具体项目及计划如下:
项目
备注
计划
声乐
美声唱法、民族唱法
0-6
舞蹈
不含街舞、霹雳舞
0-8
戏曲
昆曲、越剧、锡剧,各行当均可
0-3
器乐
二胡、琵琶、中阮、扬琴、柳琴、古筝、竹笛、高音加键笙、中音笙、唢呐、排鼓、中国大鼓、小军鼓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
0-29
说明:以上所列为计划招生项目,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,考生不得兼报。按照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学校可依据测试生源情况调整各项目计划数。